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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真题2011年——宪法部分  
   
   

  20.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根据《宪法》规定,对于“宪法法律至上”中“法律”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司法考试题 - 单选)
  A.是指具有法的一般特征的规范性文件
  B.是指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
  C.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D.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答案及解析:D
宪法文本中的“法律”在不同条文中表现不同的含义。如以“以法律的形式”、“法律效力”的形式出现时,通常指法的一般特征,即具有一般性、规范性、抽象性、强制性等。但是,当宪法和法律连在一起使用在宪法文本时,通常指由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会制定的法律。当与 行政法规等相连使用时“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因此,这里的法律应当从狭义上来理解,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21.关于바카라 노커미션《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司法考试题 - 单选)
  A.《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后正式颁行的宪法
  B.《临时约法》设立临时大总统,采行总统制
  C.《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D.《临时约法》确立了五权分离的原则
答案及解析:C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一种重要的宪法性文件,是中国历史上最初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 选项A错误。《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直接产物,属于宪法性文件,而不是辛亥革命后正式颁行的宪法。选项B错误。《临时约法》虽然设立临时大总统职位,但采行责任内阁制,由内阁行使行政实权,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选项C正确。《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选项D错误。《临时约法》采取的是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原则,即立法行政权与司法权三权分立。1947的《中华民国宪法》采用了五权分立原则。
22.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关于바카라 노커미션我国宪法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年司法考试题 - 单选)
  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
D.宪法没有附则
答案及解析:C
宪法结构,是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即指一部宪法典是怎样构成的,是如何把宪法的内容编排、组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一般包括序言、宪法正文、宪法附则三部分。选项A说法正确。宪法序言,指写在宪 法条文前面的陈述性的表述,以表达本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国家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等。通常,宪法序言是宪法精神与内容的高度概括。我国宪法规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选项B说法正确。我国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选项C说法错误。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由于宪法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选项D说法正确。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附则。
 
  23.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关于바카라 노커미션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年司法考试题 - 单选)
  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
  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
  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
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
答案及解析:D
选项A说法正确。侨居国外的华侨仍具有我国国籍,身份上是我国公民,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选项B说法正确。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宪法的空间效力都及于国土的所有领域,这是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也是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决定的。因此,我国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选项C说法正确。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即宪法是社会共同体基本规则,是社会多数人共同意志的最高体现。选项D说法错误。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院的审判活动也必须遵守宪法与法律。
24.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바카라 노커미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年司法考试题 - 单选)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答案及解析:D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大与全国人大一起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但全国人大与地方各级人大之间以及地方各级人大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上级人大有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监督下级人大的工作。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应当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25.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바카라 노커미션选举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年司法考试题 - 单选)
  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B.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C.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D.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答案及解析:B
选项A说法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第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第二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因此,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选项B说法错误。《选举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据此可知,应当是“指导”而非“领导”。选项C说法正确。《选举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选项D说法正确。《选举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 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26.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바카라 노커미션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年司法考试题 - 单选)
  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
  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澳特别行政区
  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
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答案及解析:A
选项A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同)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同)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此可知,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修改权。选项B、C说法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款中亦有同样的规定。选项D说法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澳门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59.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2011年司法考试题 – 多选)
  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B.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C.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
D.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
答案及解析:ABC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相互之间的制约。权力制约原则在我国宪法中体现为:(1)宪法规定了人民对国家权力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如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2)宪法规定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3)规定了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内部不同的监督形式。如《宪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等等。选项D错误。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对法律合宪性的审查。
60.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바카라 노커미션《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司法考试题 – 多选)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
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答案及解析:BCD
选项A错误。《宪法修正案》(1999年)第十三条规定,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该条说的是法律制度,而非经济制度。选项B正确。《宪法修正案》(1993)第七条将宪法第十五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选项C正确。现行宪法第六至十八条的对经济制度的规定,仅第九、十二、十八条没有被修改过。选项D正确。《宪法修正案》(1993)第六条将宪法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61.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바카라 노커미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司法考试题 – 多选)
  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
  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
  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
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答案及解析:AD
选项A正确。《立法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选项B错误。《立法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据此可知,应当由常委会审议,而非委员长会议审议。选项C错误。《立法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法律案,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法律草案公布,征求意见。各机关、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送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据此可知,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法律草案公布,征求意见的草案仅仅是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法律案。选项D正确。《立法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62.公民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关于바카라 노커미션公民基本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司法考试题 – 多选)
  A.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
  B.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在我国法人也可以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
  C.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利益
D.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
答案及解析:ACD
选项A正确。公民基本权利,指一国宪法确认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人权,是指人生而就有且普遍享有的权利。它经过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的思想而得到广泛传播,并在早期的资本主义宪法中得到了体现,当人权进入宪法和法律的保障范围后,人权就由一种应然权利转变为一种法定权利,可以说,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选项B错误。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有些国家的宪法规定,法人和外国人也可以成为基本权利的主体。但在我国,基本权利的主体只能是公民,不能是法人。例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等基本权利,法人就无法享有。选项C正确。《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选项D正确。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规定,体现出广泛性、平等性、现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四大特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公民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2)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63.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司法考试题 – 多选)
  A.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组成
  B.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C.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D.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答案及解析:BD
选项A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该条规定并没有排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参加村民会议的资格,因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也可以参加村民会议。选项B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选项C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选项D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86.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司法考试题 – 不定项)
  A.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
  B.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C.审计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计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行国事活动
答案及解析:B
选项A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据此可知,这里不包括乡镇的人大代表。选项B正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选项C错误。《宪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由此可见,审计机关是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但要受到上级审计机关及国务院总理的领导。选项D错误。《宪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因此,国家主席“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但进行一般礼仪性的国事活动,如对外出访,则不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87.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2011年司法考试题 – 不定项)
  A.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
  B.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既是地方国家机关,又是自治机关
  C.上级国家机关应该在收到自治机关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有关决议、决定执行的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
D.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外国进行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
答案及解析:BD
选项A说法正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务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与政府,既是地方国家机关,也是民族自治机关。选项B说法错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比如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是地方国家机关,但不是自治机关。选项C说法正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选项D说法错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国外进行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这里应当是自治区与自治州,不包括自治县。
 
  88.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司法考试题 – 不定项)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B.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政府应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C.最高法院作出的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撤职案的表决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及解析:ABC
选项A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简称《监督法》,下同)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选项B正确。《监督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人民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选项C正确。《监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选项D错误。《监督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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